此外,日本還是為數不多、允許留學生在就讀語言學校期間就可以合法打工的發達國家之一,當地政府非常支持各國留學生打工。留學生可借此賺取生活費用,亦可擴闊交際範圍、積累社會經驗。
在日本有大約76%的留學生都在打工,主要從事飲食、營銷、語言教育、一般公司事務等工作。日本入國管理局規定:不管因資格外活動所賺取的收入是多少,留日生將按照一般許可範圍內獲得的收入金額來計算,並將其視為生活費來源之一。因此,此項收入也可以列入經費支付計劃書內。
打工收入(單位:日圓/每小時 日圓:港元約為1:0.075)
關東 | 關西 | 其他 | |||||
餐廳 | 800~1250 | 750~1100 | 650~1000 | ||||
超市收銀 | 900~950 | 750~850 | 650~750 | ||||
旅館 | 900~1100 | 900~1100 | 700~900 | ||||
服飾店 | 1100~1350 | 900~1200 | 700~1150 |
留學生在日本打工,必須遵守日本的相關規定:
① 日本法務省根據外國人不同的在留資格,對打工時間和內容有不同的限制,如不遵守相關規定將被視作「違法就業」,屬於刑事犯罪行為,會被法務省逮捕並強制遣送回國。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留學生禁止從事與「色情」和「賭博」相關的行業。
② 外國留學生勞動時間限制為學期間每週28小時以內(每天4小時以內),假期每天8小時以內;院生(研究生)的打工時間限制為每天2小時以內,假期每天8小時以內。
③ 在留資格為「留學」的留學生在日本開始打工之前必須向入國管理局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如果沒有取得該許可就開始打工則屬於違法行為。超時打工將會受到處罰,情況嚴重的話可能會被強制驅逐出境。
- 申請對象:第一次入境並已取得「留學」在留資格的人員。
- 申請地點:成田、羽田、中部、關西四大機場。
- 申請手續:持護照、學生證、在留卡、學校頒發的許可書(語言學校為同意書)至機場入國管理局窗口辦理手續。詳情可見http://www.moj.go.jp/ONLINE/IMMIGRATION/16-8.html)
- 所需時間: 從申請日起10-20個工作日。
- 有效期限:與留學生持有的簽證有效期相同。
- 更新事宜: 簽證更新或變更後,需要重新申請「資格外活動許可」。
若是在日本初次打工,東京、大阪、京都等大中城市的收入大約在每小時800-1000日元。以打工時間上限每週28小時計算,每週收入可達22400-33600日元不等。留學生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日本只要有勞動收入就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和住民稅,具體情況可向僱主諮詢。
TIPS:
① 工作合約詳情應儘量記下並保存:打工時如能從僱主取得合約書的附件、電話等資料,請記錄、核對和保存。這樣做可以防止誤解,一旦發生糾紛時也能夠作為依據,但日本人通常不會辦理這項手續,因此留學生需要自行將合約詳情如入職日期、上班時間、薪金金額、發放日期等資料記錄、核對和保存。
② 開始工作後要養成記錄工作時數與領取薪金金額及日期的習慣,一方面可對自己的經濟狀況做到心中有數,另一方面也能在發生糾紛時提供依據。
③ 搵工途徑:
- 就讀學校的學生生活科公告
- 發佈打工信息的雜誌、報紙、網站等
- 通過公共職業安定所(Hello Work)的介紹
- 朋友或學長的介紹